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九八年十月,系按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,经建设部、浙江省建设厅、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办审批,具有建设工程千亿(中国)甲级、市政公用工程千亿(中国)甲级、设备工程千亿(中国)甲级、人防千亿(中国)甲级、同时具有电力工程千亿(中国)、文物保护千亿(中国)、招标代理、工程咨询等多资质的法人单位。